河南禹州,一名年仅19岁女孩在酒店房间遇害,引发网友关注。现场视频显示,一名疑似

深海看世界 2024-06-18 10:42:09

河南禹州,一名年仅19岁女孩在酒店房间遇害,引发网友关注。现场视频显示,一名疑似女孩母亲的中年妇女在酒店门口哭喊着道“俺要账要错了,要人命啊、昨晚4点就把人害了!”

现场还有许多围观的群众以及维持现场秩序的警察。随后还有一人睡在担架上被医护人员推上救护车。

目前,警方发布通报确认了此事,且证实有一名被害人死亡,而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事后酒店工作人员和家属说,他们酒店的监控坏了,他们没有任何责任,但家属却并不认可,并质疑酒店为什么一天一夜没查房?

据知情人士称,作案的是一名男子,被害人到酒店房间是准备与欠钱的男子协商如何还款事宜,后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发生冲突,继而导致女子被害的。

1、从女孩母亲口中所述“俺要账要错了,要人命啊”来判断,或许双方真的是因经济纠纷而引发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刑事案件。当然,具体案情要以警方调查取证后的通报为准。

但可以肯定的是,任何原因都不是杀人的理由!这一点没有可以讨价还价的余地,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2、那么本案该如何评价?

首先,因纠纷发生冲突后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一般就两种可能性,一种是故意杀人罪;另一种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两人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人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上,对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是否持追求与放任的态度了。

比如说,行为人作案前已经准备好了作案刀具或作案时伤害的是被害人身体要害部位、持续伤害被害人身体等,都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

其次,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致被害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第234条同时还规定,故意伤害致被害人死亡的,也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也就是说,只要是故意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无论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罪,其起步量刑和顶格处罚都是一样的。但是,由于杀人的主观恶意更大,因此其基准量刑会更重些。

最后,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而言,公民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任何人侵害,如造成被害人人身体遭受损伤的,应当承担医药费、误工费等民事侵权责任。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家属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

3、酒店需要承担责任么?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酒店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提供安全保障义务,如因未尽义务而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事后可再向第三方追偿。

上述安全保障安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酒店房间客人入住时是否按照规定凭有效身份证证件办理的入住手续、来访客人有无凭身份证实名登记等等。

也就是说,酒店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不会仅凭其一句“监控坏了、我们没有责任”,就可以完美撇清关系的。必须要看其一方有没有充分、全面履行义务来最终确定的。当然,其承担责任可追偿。

最后,提醒大家,任何纠纷都应当理智解决,切勿冲动,冲动不仅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而会让问题更难以解决,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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