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现眼!”浙江湖州,大妈趁水果店老板不注意,顺手偷走了门口的榴莲,回去兴冲冲

嫦娥的胡子 2024-06-13 10:51:26

“丢人现眼!”浙江湖州,大妈趁水果店老板不注意,顺手偷走了门口的榴莲,回去兴冲冲的打开一看,竟发现是个死包。大妈气急了,直接带着榴莲找到老板,冒充顾客,要求退款,结局亮了。

(案例来源:star星视频)

周末,赵大妈不用送孙子上幼儿园,但她也闲不住,还是起个大早,提着袋子往超市跑。

早上的超市经常能碰到一些特价蔬菜,八毛的白菜,一块的西红柿,赵大妈节俭惯了,抢到这些特价蔬菜就像抢到宝一样。

她当天路上有些耽搁,急急忙忙过去之后,超市已经开门好一会儿,货架上打折的特价菜,早都被抢购一空。

看着正价蔬菜,赵大妈又舍不得买,这一趟她一无所获,垂头丧气的往回走。

一路上,好多店铺还没开门,马上到家时,赵大妈忽然看到一家水果店已经开门营业,外面摆了不少水果,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几个圆滚滚,胖嘟嘟的榴莲。

赵大妈爱吃榴莲,但她也知道那东西贵,一个怎么也得一二百,所以除了女儿买来她尝一点,她自己打死也不会买的。

环顾四周,发现四下无人,赵大妈竟萌生了一个可怕的想法。

只见她假装路过,往店里张望,发现老板正在专注的拖地,她又偷偷倒回来,一把将放在箱子最上面的一个榴莲拎起,塞进袋子头也不回的往前走。

赵大妈高高兴兴的跑回家,看着这个圆滚滚的榴莲,肚子里的馋虫直往外钻。

她把手洗干净,端来盘子,小心翼翼的往开剥,万万没想到,打开的一瞬间,她的心都碎了。

这个榴莲看着是个小胖子,里面的肉也很大块,可惜是个死包,根本不能吃。

赵大妈顿时感觉损失了一百亿。

谁知,她眼珠子滴溜溜一转,把榴莲往袋子一塞,三步并作两步又回到了店里。

她告诉老板,这榴莲没熟,要求退款。

榴莲没熟是可以退款的,但是必须要付款记录或者购物小票,老板问她:“你的小票哪去了?”

大妈一脸淡定的表示:“在家里呀,这是我女儿买的,她没时间,让我来换一下。”

没有小票真没法退换,老板又表示:“要不你先把榴莲放到这里,回去把小票找到,或者让你女儿把付款记录拿过来,我才能给你退。”

她根本没付款,怎么会有付款记录,赵大妈人老心不老,她反应很快,马上表示,她女儿是用现金付的钱,所以没有记录。

本以为这下老板就无话可说,谁知老板又表示,没有记录也要让人来,把这个单子从系统里找到,然后退掉,他们店里有监控,一切都得按程序来。

当时,老板并没有察觉到异常。

赵大妈一听有监控,一路小跑就离开了,老板以为他要着急回去叫女儿,没想到她一走,竟然再也没有回来。

老板感觉非常奇怪,这个榴莲接近200元,大妈难道不要了吗?于是他查看监控,这才发现了问题。

原来这个榴莲是自己早上放到店门口的箱子里的,那个榴莲本来就不好,他放到门口,准备给商家退回去,谁知,竟被大妈顺手牵走了。

老板觉得很好笑,但是他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损失,看在大妈年龄大了的份儿上,他并没有打算报警,此事就这么过去了。

万万没想到,没过几天,大妈又跑到店里来偷东西,老板忍无可忍,这才报了警。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大妈第一次偷走榴莲,属于违法,老板要是追究,至少会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大妈第一次偷走榴莲,涉案金额也就200元左右,虽然达不到刑事犯罪,但也足以追究大妈的违法责任。

因此,只要老板在6个月内报警求助,大妈恐怕要面临5至10日的行政拘留,还可能并处罚款。

2、大妈还要赔偿老板的损失。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赔偿,应当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治安管理处罚并不免除大妈的民事赔偿责任。

大妈偷走榴莲,侵害了老板的财产权益,应当按照榴莲的市场价给老板进行赔偿。

这么看来,大妈等于花钱买了个坏榴莲,还无法退货,真的是得不偿失。

3、大妈如果再不收手,将会走上犯罪的不归路,后果更加严重。

根据盗窃罪的司法解释规定:盗窃财物达到1000元至3000元就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或者两年内盗窃三次也达到立案标准。

一个榴莲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但是,大妈如果联系盗窃三次以上,就能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那后果可就是刑事处罚。

《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所以,大妈执意违法,后果将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至少也是管制或者拘役。

因为几个榴莲最后晚节不保,锒铛入狱,大妈恐怕要遗憾终生了。

(人物均为化名)

0 阅读:20165
评论列表
  • 2024-06-14 08:18

    老东西直接判她一年

    峰雨同舟的家园 回复: 刘思彤
    很难,警察看到是老年人,就会先和稀泥,赔点钱了事
    刘思彤 回复:
    这种行为的一律刑拘3到15天,必须记录在案…重复多次行为的其直系家属直接列入失信名单…这种行为就能减掉百分之九十
  • 2024-06-14 11:20

    不要脸的大妈天下无敌[打脸]

  • 清风 31
    2024-06-14 09:54

    坏人从来不会觉得自己做错了,就好像苍蝇臭虫从来不觉得自己做的事让人讨厌一样。

  • 2024-06-14 09:45

    历害,人可以这样丧心病狂

  • 大白 10
    2024-06-14 15:06

    好猖狂,偷别人的水果还敢去退货,这种人抓到应该让她吃牢饭,老人有些脸皮都不要了,也不怕给小辈丢脸,丑死了

  • 2024-06-14 14:13

    脸皮这么厚,偷了东西还敢去退货,肯定不是第一次了,翻翻以前监控累积几次送她进去

  • 2024-06-14 10:56

    占不到便宜就是吃亏,符合尤鱼的本性!

  • 2024-06-14 11:24

    胆子不小 ,智商不足[滑稽笑]

  • 2024-06-15 07:35

    故意放一手机(5000以上)或者发票开高点的瓷器让她偷

  • 2024-06-14 14:49

    猖狂的贼!

  • 2024-06-14 12:05

    湖州哪里,不知道吃瓜能不能吃到家门口[静静吃瓜]

  • 2024-06-15 16:03

    老东西连榴莲都偷,这臭玩艺白给吃都吃不下去。

  • SGU 2
    2024-06-18 13:11

    因为偷窃又无成本的。[得瑟]

  • 2024-06-17 20:52

    顺东西就罢了。居然还拿回去退货。这种人也是服了。赶紧把这种祸害消灭掉吧。

  • 2024-06-16 11:49

    坏人变老了

  • 2024-06-18 00:22

    回来索赔算不算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