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还是老的辣,想嫖房没门!”上海,女子婚后多次提出,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无奈婆

搞笑之家 2023-11-22 00:14:27
“姜还是老的辣,想嫖房没门!”上海,女子婚后多次提出,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无奈婆婆出资152万,为儿子儿媳付首付买了一套新房,怎料,没过多久,儿媳就闹起了离婚,并要求分走新房的一半。没想到婆婆不急不躁,直接拿出了一份儿子签的借条,儿媳顿时哑口无言。 (案件来源:star 星视频) 夜晚月色如水,戴阿姨静静地坐在窗前,看着窗外的月色,心中却满是忧伤。 她手里拿着那张欠条,泪水模糊了双眼,这是她不愿面对的结果。 儿媳和儿子闹离婚,三天一小吵,两天一大吵,两个人渐行渐远,看来这个家真要散了。 前不久刚给儿子儿媳花152万付首付买套新房,这才几个月就闹着要离婚,戴阿姨苦口婆心的多次劝说,都无济于事。 戴阿姨回想起儿媳结婚后,就要求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戴阿姨不同意,她觉得,结婚后好好过日子,这房子到啥时候都是你的。这刚过门就闹着加名字,没道理。 婚后几年为了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儿媳常常闹情绪,这让戴阿姨感到很困扰。 每次看到儿子吵架后苦恼的样子,戴阿姨心酸又无奈。 她知道,作为长辈,她不能过多地干涉他们的生活,也不能评论对错。 一晃小孙子都上幼儿园了,儿媳最近总是嫌弃房子小,想出去单过,想有自己的独立空间。 现在的房价不高,但也不低,特别是上海,寸土寸金的地方,买房哪那么容易。 看到儿媳闹得鸡犬不宁,戴大娘想儿媳虽然脾气不好,但也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何况还给生了个乖孙子,只要小两口好好的,老少三辈人都好过。 戴阿姨一狠心,把自己的养老钱152万拿出来,给儿子儿媳付首付买了套新房。这可是老两口省吃俭用一辈子的积蓄。 戴阿姨也多了个心眼,现在网络发达,看到一些年轻人,好好的就不过了,说散就散,离婚分钱分房,那时真是雪上加霜。 戴阿姨提出在新房上加她的名字,毕竟首付152都是她出的,这可是她的养老钱,她也怕一辈子的积蓄落入别人的手里。 可是儿媳坚决不同意,为了家庭和睦相处戴阿姨让步了,钱都花了,也别在计较那么多,都是一家人。 可是私底下,她让儿子给她打了一个152万的借条,如果儿媳好好过日子,这个借条将被遗忘,真要发生意外,这就是杀 手锏。 本以为买了大房子,房产证上也有了儿媳的名字,小孙子也聪明可爱,这么幸福的生活可以一直继续下去。 没想到,两个人关系越来越糟糕,吵得歇斯底里,已经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 无奈,戴阿姨拿出这张152万的借条,让儿子儿媳好好考虑考虑。儿媳觉得这个借条不成立,她不知道,也没签字。 儿媳坚持离婚,并要分走房子的一半,称结婚多年,这是自己该得的。 戴阿姨没办法,拿出借条,一纸诉状把儿子儿媳告上法庭。索要152万借款。 那么,让我们用法律的角度,分析这件事。 1、儿媳婚后要求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否合理? 如果房子加了对方的名字,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则该房产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儿媳婚后要求加名字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要婆家完全自愿,如果为了加名字而闹情绪,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就得不偿失,毕竟谁结婚都不是为了房产,只是没有安全感,如果儿媳婚后通情达理,贤良淑德,结局会大不一样。 2、儿子给母亲签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应。 有法律效应,如儿子已成年,且母子精神状况均正常,具有法律效力 ,借条实际上就是一个简单的借款合同,父子之间也可形成民事上的法律关系,不因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而有任何差别。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戴阿姨让儿子签的借条,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害,戴阿姨足智多谋,也是无奈之举,关键时刻,真派上用场,这就是证据。 3、戴阿姨儿子签的借条有法律效应,儿子儿媳应该返还152万借款。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具体到本案,借条虽然只有儿子签字,并无儿媳签名,但是确实用于购买儿子儿媳生活居住的房屋,戴阿姨有付款记录作为依据,因此法院认为戴阿姨的152万元,属于儿子儿媳的夫妻共同债务,依法应当共同向戴阿姨承担返还义务。 (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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