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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电动车的这点事,于头条率先发布,严禁搬运亦或借助 AI 再度创作,如有侵权,必究其责)
在前几年,电动车刚刚开始严格管理,经常出现电动车被集中销毁的情况,最近几年很少听到电动车集中销毁的消息。不过,近日广西贺州一次性集中销毁206辆电动自行车,车主认为这也太浪费了,以后这3种电动车不要再买。
206辆电动车被集中销毁近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有206辆电动车被集中销毁,通过视频可以看出,一些崭新的电动自行车被重型机械碾压,直至完全报废集中销毁。
有网友评论说,这是贺州打回市民的200多辆摩托车,属于个人财产,无故销毁市民群众的车辆,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本次集中销毁电动车是11月20日,贺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一项行动,表明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立场和坚强决心。
这些被收缴并且销毁的电动车,是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抽查中,依法依规对不法商家立案查处没收,擅自改装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这些车辆尚未销售流入市场。
电动车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杜绝“一刀切”式的“一罚了之”在前几日,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后有关工作提示的函》,对电动车安全隐患全面调整,自提出新的工作要求。
其中第2条是提振市场信心,其中明确提到,杜绝“一刀切”式的“一罚了之”、“以管代罚”,要给予市场一定的政策缓冲期,激发群众消费信心,提升市场消费活力。
也就是说,在进行电动车全链条整治的时候,不可以随意的对销售商家进行罚款,更不可以对车辆进行随意的没收,同时也不应该对车辆进行集中消费。
同时在通知函中也明确了,要积极的引导生产企业对车辆进行升级,只要通过技术升级以后,车辆符合相关标准可以发放强制性认证证书,允许车辆重新销售。
车主:集中销毁也太浪费了通过广西贺州官方的说法,这一次集中销毁的车辆是直接从商家处收缴、没收的,也就是说这些电动车都是全新的车辆,这一次直接采取集中销毁的方式,的确是太浪费了。
既然车辆没有销售,也不会对车主或者其他人造成更大的影响,只要不允许车辆销售就好了,或者通过联系厂家对车辆进行升级改造,使电动车重新符合新国标标准即可。
虽然说集中销毁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的决心,不允许销售违规电动车,不过这些电动车也并非商家自己生产的,而是直接从厂家进货,按理说应该追究厂家的责任,而不是让经销商受到处罚,给经销商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非电动车的管理应该从源头抓起,经销商只是一个中间环节,起到连接了生产厂家与车主之间的纽带作用,可以活跃销售市场,如果车辆的确有问题,应该追溯到厂家,对电动车厂家进行相应的处理。
这三种电动车就不要再买了目前各地对电动车的管理越来越严格,所以车主在购买电动车的时候,这三种车型尽量不要购买,不然购买以后也可能会导致无法上牌,甚至影响上路。
1、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车:目前的电动车新标准除了新国标标准以外,还要符合电动车充电器、电气安全与锂电池标准在内;
2、有改装行为的电动车:在购买或者使用电动车的时候,都不可以对车辆进行任何行为的改装;
3、禁摩城市不要选电动摩托车:虽然说电动摩托车是合法的车型,但是在禁摩城市里这种车辆是不允许上路的,所以也不要购买;
总结电动车实施严格管理,对于收缴的电动车进行集中销毁,虽然有鬼车的作用,但是对电动车进行销毁的确存在浪费的行为,应该选择更加妥帖的处理方式,而且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专班也已经发文,不要对车辆“一刀切”式的进行罚款。
那么,您对电动车采取集中销毁的方式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