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助理陈祖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惠州市纪委监委对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助理,兼惠州市交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陈祖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祖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公权私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祖光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惠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祖光开除党籍处分;由惠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了解, 2024年4月14日,惠州市纪委监委宣布: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陈祖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惠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信息来源:惠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