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证主要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优待证既然取名为“优待”,就一定会有优待的体现,但享受的物质奖励不会太多,主要是精神方面的奖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五十三条 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优待证的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前,应建档立卡。
二、申请人完成建档立卡后,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线上申请,也可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依据申请材料,核实对象身份是否真实、申请优待证种类是否准确等。符合要求的,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初审。
四、初审通过的,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
五、审核通过的,报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备案。
六、初审通过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备案。
七、受理申请的退役军人服务站一般应在收到优待证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主动送达、集体颁发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发放,并做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