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能对人吗

2024-02-29 00:00:00

承揽合同能对人。在承揽合同中,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的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所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可以是个人,而且其实定作人也不一定要是法人。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人的责任

1、标的质量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标的数量的责任

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当定作人提供材料时定作人的权利义务

在承揽合同中,材料既可以由定作人提供,也可以由承揽人提供。那么当定作人提供材料时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1. 当定作人提供材料时,需要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材料进行提供。承揽人在定作人提供材料时拥有一个检验的权利及义务,当发现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双方的约定,要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采取其他措施补救。

2. 当由承揽人提供材料时,也是需按照双方承揽合同约定的材料选用,此处,定作人有检验的权利。

定作人提供图纸及更改工作内容的权利义务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提出的要求应当合理且具有可行性。比如由定作人提供图纸,那么定作人所提供的图纸应该具备合理性。若不合理,承揽人可以及时通知定作人,若定作人怠于答复,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承揽人的损失。举个简单例子,小王找小李定作一个玩具模型,并且提供了对应的图纸,小李在制作过程中,发现该模型的某处零部件,不具备可制作性。小李打电话询问小王,小王迟迟未回复,造成工期延误,给小李造成不必要的误工损失等等,小王应当进行赔偿。

与此类似的还有定作人在承揽人工作进行中,突然变更想法,要求变更工作内容。因为该变更造成承揽人损失的,也应当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