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处理共有房屋需协商分割,可以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给予适当补偿,未还清的贷款由住房方承担。具体情况包括: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应平等分割;一方付首付款的共同还贷部分需分割;婚后父母出资买的房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双方父母购买需协商或平均分割。
法律分析
离婚后共有房屋的处理方法如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分配属于双方的共有住房。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并给予对方适当的、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未还清的贷款归住房一方个人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1.夫妻双方婚后买房,该房屋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应作平等分割。
2.一方付首付款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需要进行财产分割。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4.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离婚时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内容由信金国律师和家和律云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