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避不能解决问题。有些人害怕承担交通事故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但逃避会导致更大的错误。那么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自首呢?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供述自己的罪行。
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现,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在实践中,如果接到办案机关的电话通知,及时到达案件,也可以自动到达案件。如果陈述案件,也可以自首。
2、如实供述,除了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外,还应包括姓名、年龄、职业、地址、犯罪记录等。如果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身份与真实情况不同,但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应视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只是部分供述,如实供述的犯罪情节比未供述的犯罪情节更重要,或者如实供述的犯罪数额大于未供述的犯罪数额,一般应视为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并自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隐瞒真实身份,影响定罪量刑的,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如果他们如实供述,但拒绝认罪的,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不能自首。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主动投案,或者主动救治伤者的行为,或者接到办案警官电话及时联系并如实供述的,可以认定为自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