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

2024-08-31 15:47:38

刑警队抓人的条件及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刑警队在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下,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逮捕后取保候审需满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的条件。此外,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的人也可取保候审。累犯、犯罪集团主犯、危害国家安全、暴力犯罪等严重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逮捕决定由检察院和法院做出,律师可代理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分析

一、刑警队什么情况下抓人

《刑诉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据此,逮捕应具备三个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前提和基本条件。逮捕通常不是在侦查终结以后才采取,而是逮捕之后仍将继续进行侦查,所以,经过初步侦查,只要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且是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便可对其执行逮捕。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这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犯的罪,按照刑法的规定,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还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所谓“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有逃跑、自杀、串供、毁灭罪证等妨碍诉讼活动进行的情况以及可能行凶报复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给社会带来新的危害。

二、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逮捕后取保候审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四)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五)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六)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另外,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当然法律中同时也规定了只有检察院和法院才有权决定是否进行逮捕,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在逮捕上面只有执行权,但是没有决定权。而在逮捕之后,如果符合条件的话,也是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

结语

根据《刑诉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刑警队在逮捕犯罪嫌疑人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三是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仍无法防止其产生社会危险性。逮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羁押的;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对证据不足但需要逮捕的;办案期限内无法结案且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的。请注意,逮捕的决定权归检察院和法院,公安机关只有执行权。律师可以代理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二节取保候审第八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二节取保候审第一百零二条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有关判决作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强制措施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