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委托人:
证件号码:
住址:
受托人:
证件号码:
住址:
位于中国**省**市**区**路**小区*幢*单元***室的房屋(下称“该房屋”)属于本人(即上述委托人)所有,房屋房产证号码为*产权证开字第2013****号。因故无法亲自办理下列房屋出售事宜。现就出售该房屋事宜,本人(即上述委托人)在此委托及授权上述受托人代表本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为办理合同公证、认证以及领取公证认证书;
(二)代为签署有关本人出售该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三)代为办理领取相关抵押注销资料、交易中心房屋抵押登记注销、注销银行贷款等相关手续;
(二)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交纳相关税费、交易手续费等;
(三)代为办理水、电、煤、电话等更名手续;
(四)代为支付一切上述房屋应支付的费用;
(五)代为与物业管理处办理更名以及维修基金等更名手续;
(六)代为收取房价款并将款打入委托人相关银行账户。
(七)代为办理该房屋买卖中的其它事宜。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所从事的一切法律行为及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所造成的法律结果,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X年X月X日。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权限】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三百九十六条【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条【委托范围】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