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保能转入城镇社保。办理程序
1、农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农保各年的缴费金额(本息),统一按所对应的历年城保缴费工资下限以及单位和个人的合计缴费比例,换算为城保的缴费年限(月数),填制《xx农村向城镇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换算表》并盖章确认后,终止该职工农保关系;同时将各年农保缴费金额(本息)全额划入接收地城保经办机构基金账户。
2、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持《换算表》,到市区城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职工的参保及接续手续。确认转移基金后,城市保险经营机构为转移员工建立城市保险缴费记录,记录缴费年数,推算个人账户,各年城市保险转换年数的缴费记录分别记入农业保险缴费对应年度的起月(1月),从收费月开始按城市保险规定计算利息。
3、员工从转入月起按城镇员工方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农业保险转换年数和个人账户与本人参加城市保险的缴费年数和个人账户合并计算的20xx年xx月底前的城市保险缴费年数(包括从农业保险转换的年数)可视为医疗保险的缴费年数。
4、职工在参加城保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办理退休及养老待遇审批手续。缴费年限不足城保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按城保规定对其换算的城保年限与原农保缴费年限之差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行补缴后,再办理养老待遇审批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