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契税,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2、印花税,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3、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4、登记费,其收费标准分为住房与非住房。5、交易费,住宅类房屋按3元/平方米缴纳,由开发商缴纳,购房者不用缴纳,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0。35%计算结果缴纳。6、评估费,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收取0.25%。7、保险费。8、公证费,如果所购房屋需要办理公证,则要交纳一定比例的公证费,公证费的标准一般为200元至400元,或按公证处收费标准收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