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可以开罚单。但是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城管,即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属于政府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以及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等工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是有权利行使罚款等行政处罚权的。
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1、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2、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3、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4、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5、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6、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7、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袭族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辩咐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