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退还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规定,定金通常不退。但开发商无销售资质或隐瞒房屋情况时,定金可退。避免陷阱的方法:要求将定金改为订金或其他名词,并尽量避免签订认购协议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可以直接协商,若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全款退还。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定金与认购金不同,它是一种合同履行的担保。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中的规定,签订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开发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也就是说,大多数情况下,定金确实是不退的。但是,按照法律相关条例,以下几种情况,定金是可退的:
1、开发商没有销售资质因为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比如五证不全,个别开发商在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就提前卖房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定金可退。
2、开发商对房子本身情况进行隐瞒,违背公平、诚信原则如果你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二、如何避免“定金”陷阱?1、让“定金”变成“订金”要求开发商将“认购、订购、预订”合同里的“定金”改为“订金”或者“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如果开发商不改,就说明里面可能有猫腻了。2、最好别交“定金”,别签认购协议书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的规定,定金通常是不退的,作为一种合同履行的担保。然而,根据法律相关条例,如果开发商没有销售资质或者存在欺诈等行为,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为了避免陷入定金陷阱,购房者可以要求将定金改为其他名称,或者在购房过程中避免交付定金,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确保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