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逃逸案件和需要检验鉴定的事故也应在规定时间内制作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时,应召集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证,但涉及保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若当事人未到场,应做好记录。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申请流程及要求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的重要文件。申请该认定书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
首先,当事人需要准备齐全的材料,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等相关证据。其次,将材料提交给交警部门,填写认定书申请表并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文件。
交警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调取相关证据进行调查取证。根据事故责任的认定原则,如过错主要在一方,则认定该方为主要责任方;如过错在多方,则按照各方过错程度进行责任分配。
最后,交警部门将根据调查结果,填写责任认定书,并将其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可在收到认定书后,对认定结果是否满意进行申诉或提出异议。
在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当事人需遵守交警部门的要求,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和证据。这有助于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结语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时限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保公正、准确。对涉及检验、鉴定的案件,应及时完成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时,需公开调查并保护相关证据的保密性。当事人应配合调查,如未到场,应记录相关信息。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准备充分的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给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将进行勘查和调查取证,根据责任认定原则填写认定书并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可对认定结果提出申诉或异议,以维护公正和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