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理?

2024-08-31 14:26:50

一、现场调查

事故发生后,交警来到现场,会现场进行勘验检查,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这份笔录是需要当事人和证人确认签字的,这份调查笔录是责任认定重要的依据,所以当事人对于笔录中记载的内容有异议的,当场提出,千万不要还“优雅”的签上自己的名字。

二、检验鉴定

现场调查后,还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还需要通过检验、鉴定进一步确定或者验证。需检验、鉴定的,交通管理部门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听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批准后,应当由另外的技术人员、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三、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但是并不是事故发生10日内,你就能拿到“事故认定书”哦,所以有些70多天才拿到事故认定书,也是常有的事情。)

2、现场调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未查获的,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四、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申请复核

1、复核申请

(1)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果不服的,在申请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复核申请书的内容包括复核的请求,理由和证据。

2、是否受理

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受到当事人的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的决定。

下面四种情形是不予受理的:

(1)有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法院受理的案件。法院受理后,交警身上的包袱就已经转交给了法院,所以这种情形下交通管理部门是不予受理的。

(2)检察院对犯罪人批准逮捕的。

(3)已经通过简易程序进行处理了的交通事故。

(4)在道路以外发生的事故,例如:在垃圾场因倒车被压伤的。

3、复核决定

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注意:对事故责任认定的复核只能申请一次。

五、办理事故责任认定书最基本的原始资料

1、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或证人的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