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突发脑溢血不算工伤,但根据相关法律,可享受非因公负伤医疗待遇。单位未购买医疗保险时,需自行承担医疗费用。意外伤害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应认定为工伤,但在休息时间发生的事故责任不由职工单位承担。视同工伤条款应严格执行,尽管与工作有关但不属于工伤保险范畴的情况也可被视同工伤。立法者使用不同用词是为了约束执法者和司法者,对劳动者的工伤待遇没有影响。执法者应严格依据法条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
工作中突发脑溢血不应该算作是工伤。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可以享受非因公负伤医疗待遇。
如果单位未给其购买医疗保险,则需在社保范围承担相应医疗费用。
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虽然职工在工间休息时间,仍属于上班工作时间,但是职工被砸伤事故并没有发生在本单位区域内,而是发生在别的公司楼下,所以事故责任不应该由职工所在单位承担,受伤害职工所受损失的赔偿问题。属于受伤害职工与应对此事故负责任的单位或个人的民事赔偿问题,不属于工伤保险范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但也有例外,比如,属于单位管理的职工宿舍,因墙壁倒塌砸伤工人,造成工伤事故。
“视同”条款应严格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是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形,而第十五条规定的是可以“视同工伤”的情形。对劳动者而言,不管是“认定工伤”还是“视同工伤”,对其最终享受的工伤待遇是没有任何影响的。立法者之所以使用了不同的用词,应该讲,更多地是来约束执法者和司法者的。所谓视同工伤,也就是说,这类情形本不应属于工伤的保护范畴,但考虑到其与工作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从而作为工伤对待。那么也就意味着立法者在对这种情形作出立法时,其立法的天平已经有所倾斜,作为执法者在适用这些条款的时候,就应当严格依据法条的规定。
结语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工作中突发脑溢血不应算作工伤,但可享受非因公负伤医疗待遇。若单位未购买医疗保险,需自行承担医疗费用。意外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不安全因素引起应认定为工伤。然而,若伤害发生在单位区域外,责任不应由单位承担,属于民事赔偿范畴。但单位管理的职工宿舍墙壁倒塌砸伤工人属于工伤事故。对于视同工伤,立法者使用不同用词是为了约束执法者和司法者。虽不属于工伤保险范畴,但出于与工作的联系,被视为工伤对待。执法者应严格依据法条规定适用相关条款。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