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各商家在经营时有对顾客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的义务,不能自行免责。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受到财产损失,根据消费者和店家的过错程度,店家需要根据法律规定,依法赔偿。客人入住宾馆后,宾馆对客人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有责任保障客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仅旅馆管理和服务要安全到位,还应当在浴室内和洗手台下放置两块防滑垫,避免顾客摔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