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航局发布的免费退票政策,属于在特殊应急情况下,政府部门出于疫情防控的迫切需要,以行政命令干预和引导的方式,要求航空公司通过免费退票,“鼓励”旅客不出行,从而减少流动,扼制病毒扩散。从这个角度讲,这个政策的目的就是为了疫情防控而减少出行,因此它是一个应急管理政策,而不是经济补偿政策。因此,这个政策关心的是让没有退票旅客尽早退票或者改签,它是不会去追溯和考虑已经退票的是否需要补偿。这点希望大家能够理解。至于航空公司做得更好,我们是鼓励的。
法律依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第二十一条旅客自愿退票,除凭有效旅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分别按下列条款办理。
第二十二条旅客自愿退票,除凭有效旅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分别按下列条款办理。(一)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的退票费。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要求退票、按误机处理。(二)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三)革命残废军人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四)持婴儿客票的旅客退票,免收退票费。(五)持不定期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应在客票的有效期内到原购票地点办理退票手续。(六)旅客在航班的经停地自动终止旅行,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退。
第二十三条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
第二十四条旅客因病要求退票,需提供医疗单位的证明,始发地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员要求退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