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一、行政拘留的特点是什么?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特点有:
1、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2、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3、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也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行政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15日。
4、对于一个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并执行完毕后,案结事了。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不予拘留?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