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销毁会计凭证罪的立案标准

2024-08-31 13:33:32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隐匿会计账簿罪判刑几年

隐匿会计账簿罪的量刑标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隐匿会计账簿罪是指隐匿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账簿,情节严重的行为。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二、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怎样构成的

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判刑标准:

1、隐匿或者故意销毁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