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禁止停车路段违章停车,造成追尾,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次要责任。追尾事故:这种事故很明确的是后车全责或者主要责任,情节是未能保持安全距离以及采取措施不当,这是事故的主要原因。违章停车:章停车是一种违章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并不是造成追尾事故的最关键的原因。违章停车在交规上也有处罚标准,在有禁停标志的道路附近停车的,处罚款200,扣3分,(在无禁停标志的地方是不扣分,只罚款200)具体的情节上,追尾是前车是正在停车之中还是已经停止状态,这两种状态都是后车不注意观察,措施不当的原因。当然,违章停车是一种违规的行为,存在过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