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4-08-31 13:19:00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怎样认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1、本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一)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三)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四)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给他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2、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3、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如何认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1、本罪是指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2、本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故意销售给他人。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量刑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认定

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以什么为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内容由苑学宁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