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应办理房产赠与应首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赠与公证手续,请向公证处咨询如何办理及费用标准。之后,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赠与登记手续,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为:
(一)房产赠与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赠与和接受赠与公证书;
3、赠与人和受赠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受赠人为未成年人,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注:
1、若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赠与还需提交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赠与人及共有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共有人委托书;同住成年人同意上市书面意见。
2、若有共有权人的,需提交共有权人书面证明及共有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收件窗口领表――收件窗口交件――契税、收费窗口交税费――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双方各50%
①住宅:6元/平方米;
②非住宅:10元/平方米。
2、登记费:由受赠方交纳
①住宅:80元/套;
②非住宅: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
(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6)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由受增人交纳)。
5、契税:由受赠方交纳,按房产交易额的3%交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