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责交强险赔对方多少
按照《交强险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在限额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当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开车撞人后肇事者驶离现场,保险公司一定免责吗?
不一定!驶离不等于逃逸,即使是逃逸也不是属于保险公司交强险免责的事由之一。但是,交通肇事逃逸不在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范围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三、两级法院判保险公司败诉,为啥?
面对自己的“队友”的离弃,毛某有些慌神了,他已经因此被判了缓刑,如果再赔上几十万,他实在不敢想象自己未来的生活怎么进行下去。
法院经过审理确认的赔偿金额为67万多元,按照交通事故中主次责任的划分,老魏承担20%的责任,被告方承担80%的责任。那这个“板子”该打在毛某的身上还是保险公司身上呢?
对于保险公司提出的被告毛某在出事故时属于带客营运,车辆使用性质已发生改变,加大了保险人风险,所以保险公司在商业险限额内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主张。高邮法院一审认为,首先保险公司认为毛某营运就加大了保险人的风险是单方的意思表示,同时根据《保险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对于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通常人能够理解的解释。本案中,法院要求保险公司限期提供当时在向毛某电话销售商业险时已明确向其告知商业险条款中特别约定等注意事项的电话录音,但保险公司并未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证明其已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法院对保险公司抗辩理由依法不予采信。判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金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