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了,母亲还在,房子过户给儿子有以下两种方式:
1、如果父亲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就由法律界定为法定继承,按照继承方式过户;
2、如果父亲生前留下有效的法律文件,指定继承,需要死者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签署放弃协议,一起做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由被选定继承人和死者配偶,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局申请继承过户住房。
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继承过户的手续:
1、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因为孙子一般都不是继承权人,所以办理公证时,所有继承权人都要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各自可继承的部分都赠予给孙子,就可以把房产集中到孙子一个名下;
2、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