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区分一罪与数罪时,虽然应以犯罪构成为标准,但要综合考虑以下几点:(1)对几次相同的犯罪行为能否进行一次评价?如果得出肯定结论,原则上就以一罪论处,如对于几次走私相同物品的犯罪、几次实施的相同财产犯罪等,可以进行一次评价,即累计犯罪数额作为一罪论处。如果得出含定结论,则不能以一罪论处。如一次盗窃犯罪与一次诈骗犯罪,不能累计其犯罪数额作一罪处理。(2)对一个犯罪行为的法律评价能否包含对另一犯罪行为的法律评价?如果得出肯定结论,原则上就以一罪论处。如对于强奸犯在强奸过程中所实施的猥亵行为,可以评价在强奸罪中,一般不必另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如果得出否定结论,则不能以一罪论处。例如,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然后骗取保险金的行为,仅评价为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就不能包含对保险诈骗行为的法律评价,反之,仅评价为保险诈骗,就不能包含对杀人、伤害行为的评价,故应认定为数罪。(3)是否只对一个法益造成侵害?如果得出肯定结论,原则上就以一罪论处。例如,盗窃他人财物后又毁坏的,由于实质上只侵犯了一个财产权,故以一罪论处。如果得出否定结论,则可能成立数罪(还要联系其他情况考虑)。(4)行为是否具有持续性与连续性?如果得出肯定结论,原则上应以一罪论处;如果得出否定结论,就可能成立数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