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平衡比较原则包括

2024-08-31 12:02:47

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平衡比较原则包括: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平衡比较原则是:机关和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工作性质不同,劳动特点不同,应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但工资水平要有比较。国家确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时,应将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作为参照系,以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大体持平。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和部署,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公务员工资改革是指简化现行基本工资结构,将公务员基本工资划分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强化工资级别与待遇挂钩,适当拉开不同职务之间的工资差距;实行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以适应公务员分类管理的需要;清理整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原则是:1、按劳分配原则;2、正常增资原则;3、平衡比较原则;4、物价补偿原则;5、法律保障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八条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