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体户没有公章可以经营。个体户不强求刻公章。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个体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材料如下: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规定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二十四条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