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弃的子女不需要赡养生父母,但仍有义务赡养养父母。老人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上的赡养、日常生活扶助和精神上的慰藉。如果子女没有赡养能力,其他有能力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应承担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有赡养祖父母的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对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有抚养义务。
法律分析
一、被遗弃的子女还需要赡养生父母吗
被遗弃的子女不需要赡养生父母,《民法典》规定父母的遗弃,就是他们没有尽到抚养义务那么法律意义上的抚养和赡养义务也随之转移到孩子的养父母身上,就是说这个孩子对养父母有义务赡养,有继承权利。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也没有继承权利但在法律和血缘上仍是父子,母子关系。所以在法律上,被遗弃的孩子长大后可以不承担对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
二、老人赡养义务有哪些
1.物质上的赡养。生活费用的提供是最基本的。当被赡养人患病时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担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日常生活中的扶助。对于年老体弱、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父母给以照顾、扶助,对生病的父母应给予悉心照顾。
3.精神上给予慰藉。父母进入老年后需要亲情的慰藉以克服孤独感。精神赡养是社会经济发达以后更为重要的赡养义务。
三、子女没有赡养老人的能力怎么办
子女没能力赡养父母的,可以让其他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尽赡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祖孙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被遗弃的子女在法律上不需要赡养生父母。然而,对于老人的赡养义务,包括提供物质上的赡养、日常生活的扶助以及精神上的慰藉。如果子女没有赡养老人的能力,可以让其他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承担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义务。在家庭中,赡养责任的履行是一种亲情的体现,为保障老人的尊严和幸福,每个人都应该尽力履行这一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五条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一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