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财产有什么

2024-08-31 11:48:26

(一)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科研津贴。

(六)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七)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或妻一方日常生活中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