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去当地劳动部门备案怎么办

2024-08-31 11:35:29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去当地劳动部门备案是可以的。劳动合同并非强制备案,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但多数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要求签订劳动合同30日内备案,如未及时备案可以补备案,用人单位应出具未及时备案的情况说明并盖章向就业备案管理部门提报。

一、单位社保减员如何操作

准备好社会保险减员表。减员表打印出来后,要盖上单位的公章。有些地方还需要职工的身份证信息或者劳动合同,这个要问清楚当地社保局,把该准备好的资料准备好。人社局官网备案。一般人社局会有一个窗口是专门用来做劳动用工备案盖章的。但前提是要在系统里面做好,我们可以进入人力资源保障网,点击劳动用工备案,员工离职是解除合同,所以把该填的信息按要求填进去,并提交。在系统做好后,就把减员表和相应资料带过去办理。先去劳动用工备案处盖章。征缴科进行当月保险申报。告知离职职工。

二、交社保局的劳动合同备案与缴纳社保有啥关系

劳动合同备案与社保无直接关系,《劳动合同法》中未要求劳动合同签订必须要劳动合同备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的备案可以(原劳动局)作为就业统计的依据,劳动合同不备案,不影响社保的额缴纳。社保只要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缴纳。

社保属于劳动合同的内容之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合同的备案必须给社保局(或者以前叫劳动局),作为就业统计的依据,劳动合同社保局备案。

三、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方式有哪些?

首先,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要提供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

其次,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