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发票属于原始凭证的一种,不是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会计专业术语,是财会部门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载经济业务简要内容,确定会计分录,作为记账依据的会计凭证。而原始凭证是发生业务最直接的原始的票据,一般有发票、自制的原始凭证如工资表等,所以发票是原始凭证而不是记账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一条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