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纠纷可以用分公司起诉吗

2024-08-31 11:10:47

法律分析:一、总公司纠纷可以用分公司起诉吗?

1、一般是不可以起诉分公司的。

2、总公司和分公司各自承担各自的债务。总公司的债务若要承担,应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3、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吗

1.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2.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公司章程、名称和财产,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包括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活动,作为诉讼主体。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三、分公司是否能代表总公司起诉

1.分公司不能代表总公司起诉。

2.因为分公司仅仅只是总公司设立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因此也就没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在民事诉讼中就会出现诉讼主体不适格的问题,因此分公司是不能代表总公司起诉的。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