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金按比例赔偿吗

2024-08-31 11:09:05

从主体上看,受害人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权利主体,从其本身性质上看,受害人按照过错比例承担精神抚慰金也并不合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时如何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参考的因素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上述各因素均落在了侵权人和侵权行为上。同时,该解释第11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综合条文来看,法院根据被侵权人的人身权益受侵害程度确定的赔偿数额,是在综合考量的基础上酌定的,法院在确定精神抚慰金数额时,已将被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空滤其中,若将其并入人身损害赔偿损失数额,再依双方过错程度按比例分摊,是将受害人的过错进行了重复考虑,对受害人有失公允。

所以,将精神损害抚慰金比照其他物质赔偿项目一样以过错程度来划分数额并不符合法律精神,法院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在侵权人之间进行分担。

一、精神损害的概念是什么?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人身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可见,设立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目的在于填补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所遭受的精神损害。

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的问题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侵害身体权

对于身体权的侵害究竟以何种方法救济,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做了规定,这就是赔偿精神抚慰金。侵害身体权,往往不会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后果,因而不会有或很少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对此,以赔偿抚慰金作为救济的主要方法,辅之以财产损失应予赔偿的方法,是最好的选择。

(2)侵害健康权

凡是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无论是否造成残疾,都应当予以抚慰金赔偿。

(3)侵害生命权

侵害生命权的后果,在于直接受害人死亡和其近亲属的丧失。因此,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受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等近亲属所受精神上之痛苦和精神创伤,自不可不给与相当金额,以资慰抚。请求权人的范围,以死者死亡时为限,包括胎儿在内。即或请求权人为年幼或精神病人,一般也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