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环评公示多久能正式开工具体如下:1、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2、根据环评法、最晚应该是开工前完成环评审批手续、如果项目在投资管理部门走审批制的程序、则应该在工程可行性阶段编制并完成环评审批、如果项目是在投资管理部门走核准制的、则应在核准前完成环评编制及审批手续、如果项目是在投资管理部门走备案制的、则应在备案后申报环评审批、编制可视项目急迫程度适时提前;3、项目最好在方案阶段委托环评、环评单位应和设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条 (一)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十四条 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