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执行人无资产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中止执行,在等到被执行人有财产执行时,再申请恢复执行;
2、人民法院可以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
3、如果人民法院找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或与被执行人有法律关系的其他人有经济能力的,可以追加被执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