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超过了时间还能办理离婚嘛

2024-08-31 10:53:38

一个月内都是可以的。在《民法典》“离婚冷静期”的设定下,2021年1月1日之后,夫妻双方想要去民政局协议离婚,最起码要经过以下几道程序:带着《离婚协议》,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期限,夫妻双方均不得撤回申请(注意,是可以单方去民政局撤回申请的,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在第30天后的一个月内,夫妻双方一起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一、民政局离婚婚姻登记过程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过程如下:(一)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好,并写一份离婚协议书。(二)双方亲自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三)经过离婚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离婚冷静期。(四)三十天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五)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置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二、武汉市离婚手续如何办双方申请登记离婚的,先到民政局提出申请,需要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三十日内双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不撤回的再三十日后带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并询问情况后发给离婚证。【本文关联的相关【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差液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哗庆陪产以及债务处置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乱蠢。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