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是不能探视的。如果案件还处于侦查、审诉、审判阶段中,为防止串供、反供,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根据法律的规定,是不能探视的。
需要家属委托律师会见,家属是无法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探视的(这种情况是极为罕有的)。但是要经办案机关的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一、关于外籍人士的管辖、羁押领事探视
对于外籍人士犯罪行为,上海各区公安机关均有管辖权,各级法院也有权审理外国人犯罪案件。目前实行集中羁押,统一关押在上海市第一看守所。
就探视而言,各国领事对于本国涉嫌刑事追究人员都会安排定期的探视,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探视是固定的工作机制,每月探视一次,探视内容主要是关注其生活及健康状况等。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断分别由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陪同。领事馆人员探视后一般会给家属写一封探视的简短报告。
如捎带资料的话,需经司法人员检查后方可交给外籍人士,但是如果是外语资料的话,一般都会被拒绝。如病人需要特殊的药物,应与看守所联系,征得看守所医生同意后交给医生。
二、检察院批准逮捕家属怎么探视
检察院批捕后家属不能探视,家属在最后法院判决生效前,是不可以见犯罪嫌疑人的,在法院判决生效前,除公安机关办案民警、检察院检察官、法院法官可以提审,以及律师(有些案件律师会见须经办案单位同意)可以会见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是不可以会见、探视、提审犯罪嫌疑人。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三、朋友正在服刑能去探监吗
在实践中,亲朋好友经监狱方同意也是可以和服刑人员见面的。需带地方公安机关出具的会见人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到监狱狱政部门办理会见证。非家属的朋友关系是可以探监的。虽然法律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在实践中,亲朋好友经监狱方同意也是可以和服刑人员见面的。
1.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2.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视,但是一月不能超过三次。一般来说,周六周日不是探视的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28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细则》第43条规定: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与港澳台或外国的近亲属通信、会见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