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累计担任村主要职务(书记或主任)10年以上,未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正常离任,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离任村干部,享受生活补贴,原则上以每满10年为一个档次,工龄满10年以上的,月薪资为现任村支部书记基础薪资的80%;20年以上的,月薪资为现任支部书记基础薪资的90%;30年以上的,月薪资为现任支部书记基础薪资的100%。补贴报酬由镇财政和村集体负担。
2.其它农村干部符合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年龄达到男满53周岁、女满48周岁,支持村两委工作,积极履行村民义务,可享受下列待遇:
(1)折算工龄达到10—12年的,月薪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薪资的50%;
(2)折算工龄达到13—15年的,月薪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薪资的60%。
(3)折算工龄达到16—20年的,月薪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薪资的70%;
(4)折算工龄达到21—25年的,月薪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薪资的80%;
(5)折算工龄达到26—30年的,月薪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薪资的90%;
(6)折算工龄达到30年以上的,月薪资为现职村支部书记基础薪资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