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动火作业在各行各业都非常普遍,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的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的危险性较高,是事故防范的重点环节。
动火区域的划分
动火区域划分为三级,是根据建筑工程选址,施工周围环境,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工艺和施工部位不同划分的。
一、一级动火区域
一级动火区域也称为禁火区域,下列情况均属此类:
1、在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场区,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施工现场;
2、建筑工程周围存在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品的场所,在防火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施工部位;
3、施工现场内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库区;
4、施工现场木工作业处和半成品加工区;
5、在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配制或者调和易燃易爆液体和涂刷油漆作业。
二、二级动火区域
1、在禁火区域周围的动火作业区;
2、登高焊接或者气割作业区;
3、砖木结构临时食堂炉灶处。
三、三级动火区域
1、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处的动火作业区;
2、施工现场燃煤茶炉处;
3、冬季燃煤取暖的办公室、宿舍等生活设施。
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常见安全误区及正确做法
一、不严格执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动火作业许可审批流于形式
正确做法: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是保障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的最重要制度,在动火作业之前由动火单位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制订动火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经动火许可审批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许可审批人必须按照动火作业许可有关规定,严格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必须亲自到现场查看了解动火部位和周围环境情况,确认符合动火作业条件,对动火单位制定的动火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确认和补充完善,并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动火等级、动火作业时间、动火部位及作业内容、作业人员、现场监督人、现场监护人等。
二、动火作业前不进行作业现场危害识别和可燃物清理
正确做法:动火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对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清除现场及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品,分析检测动火点周围环境中的可燃气体浓度;检查天气等环境条件是否允许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