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合同期限的长短有不同限制,最长不超过6个月。如果劳动合同只约定了试用期而没有具体的合同期限,那么试用期不成立,员工应该享受转正后的待遇。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的非必备条款,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或不约定试用期。
法律分析
一、签订一年合同最多几个月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过了单位不给转正怎么办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中的一段特殊的工作期间。在这段期间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较便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这段期间的认可有形式的底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约定试用期,那公司口头说的试用期不生效。你从进入公司开始就应该是转正后的员工待遇。换句话说,也就不存在转正的问题。
首先,试用期是作为劳动合同中非必备条款,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当然双方经过协商一致,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其次,对于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法律中也明确了,根据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来确定,而最长的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根据合同期限的不同而有所限制。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而没有其他约定,那么试用期即为合同期限。因此,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试用期的情况下,公司口头说的试用期是无效的,您应该享受转正后的员工待遇。请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进行进一步的法律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三条【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