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退休死亡有丧葬费吗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未到退休年龄因病死亡有丧葬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不分因公与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均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执行。
遗属补助标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
(1)我市2011年度因公死亡和离休干部死亡后遗属补助标准为698元;
(2)非因公死亡和退休干部死亡后遗属补助标准为499元;
(3)凡享受遗属生活补助的人员按户每月发给煤补35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退休教师死亡后有丧葬费吗?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各地标准并不完全一样,大体上是6000元左右。抚恤金发放标准分三个档次:
(一)因病去世的,抚恤金金额相当于本人20个月的养老金金额;
(二)因公去世的,抚恤金金额相当于本人40个月的养老金金额;
(三)荣获烈士称号的,抚恤金金额相当于本人80个月的养老金金额。
三、未退休去世有哪些补偿
未退休职工去世可以领取的补偿有丧葬费和抚恤金。另外,职工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所花费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按规定报销。去世职工的亲属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即可。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