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利息,一般都是当事人约定,如果双方在借贷时或者在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没有利息。
如果约定利息,约定年利24%或者月利2%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约定年利36%或者月利3%的,债务人如果已经支付了利息而请求法院归还的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如果没有支付,那么法院只支持24%。超过每月3%利息或者年利36%的无效法律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