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工伤期间的工资应该和原来的工资是一样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在职员工可以注册公司当法人吗
在职员工是否可以自己注册公司,还是要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来定的。
理论上除了国家公务员和银行工作人员及其他特殊被禁人员,一般都是可以开公司的。但是如果你在当前公司担任着管理职位,公司法对同行竞业还是有限制的,如果与现有单位签订相关禁止或制约约定的,是不可注册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开展经营活动的。
对于普通员工来讲一般是不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一般是可以自己注册公司当法定代表人的。但如果利用公司资源谋私利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被老板知情,不仅工作难保,可能还会面临起诉和罚款。
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后可以领哪些钱呢
在职员工因病死亡后,其遗属可以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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