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公司具体程序

2024-08-31 10:20:53

解散公司的程序如下:

1、出现解散事由,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5、确认方案后开始清算;

6、清算程序结束后,注销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