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合同重大变更可以变化

2024-08-31 10:19:30

什么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之一。通常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原本建立的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中,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固定总价合同可以调整价格吗

固定总价合同一般是不可以调整价格的。但是如果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缔约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则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予以变更;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来变更价格或者解除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可以调整价格

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可以调整价格。但固定总价合同成立后,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调整合同价格。

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可以调整价格

固定总价合同是属于价格规定好的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调整价格的,但如果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形时,是可以调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劳动合同重大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

主要包括:企业迁移、资产转移、企业改制、部门撤并、经营方向或经营战略重大调整、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内容由吴朝霞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