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奖励优惠。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2.教育免费。应该大力发展0-3岁婴儿护理行业,并且幼儿园教育也理应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内,最重要的则是为子女提供一些可以免费进入私立幼儿园学习的机会。林勇的提议在一时间迅速分为两极化,一部分人表示非常支持,而另一部分人则认为这样会占据较多国家资源,会增加国家的成本。不过目前这还仅是个提议,是否会被采纳仍然未知,并且除去教育问题,现在想要养育一个孩子还需要操心各种成本,所以还需要细细斟酌。
3.生育补贴。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4.购房补贴。在配套住房措施方面,梁建章认为,住房政策应该跟着人走,哪些地方有更多的人口流入,就应该给更多的指标,可以建更多的房子,抑制房价,让年轻人也买得起这样的房子。他建议提供购房补贴,“把地税部分返回给多孩家庭,我觉得是一个很好的结合房地产改革的政策。”
5.帮扶保障。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一、充分认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党和国家始终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有力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问题,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当前,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具有重大意义。
(一)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老龄化是全球性人口发展大趋势,也是我国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人口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前后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将对经济运行全领域、社会建设各环节、社会文化多方面产生深远影响。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释放生育潜能,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促进代际和谐,增强社会整体活力。
(二)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口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变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未来保持适度人口总量和劳动力规模,更好发挥人口因素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人力资本支撑和内需支撑。
(三)有利于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群众生育观念已总体转向少生优育,经济负担、子女照料、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成为制约生育的主要因素。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同向发力,有利于满足更多家庭的生育意愿,有利于提振生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