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旅游投诉暂行规定》投诉规定第四条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保护旅游投诉者和被投诉者的合法权益。旅游投诉管理机构是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根据投诉规定第五条,国家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的职责是:(1)制定全国旅游投诉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指导、监督、检查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旅游投诉管理工作。(3)对收到的投诉,可以直接组织调查并作出处理,也可以转送有关部门处理。(4)受理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复议申请。(5)表彰或者通报地方旅游投诉处理工作,组织交流投诉管理工作的经验与信息。(6)管理旅游投诉的其他事项。